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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渭源首届摄影大赛“山水相约 灵秀渭源”
渭源首届摄影大赛“山水相约 灵秀渭源”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02-15 来源:网络 点击:2458 次  【打印

首届“山水相约•灵秀渭源”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山水相约•灵秀渭源”摄影大赛由甘肃日报社、渭源县人民政府、甘肃省摄影家协会举办,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

  一、题材内容

  1、反映渭源秀色山水的各类风光片,重点以各旅游景区风光作品为主;

  2、反映渭河源头风土人情的各类人文纪实片;

  3、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渭源经济社会取得的各项成就的纪实摄影照片。

  二、征稿时间

  2012年1月—2013年1月,征稿期限为一年。每两月对当期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并于2012年8月5日—8月10日对征集到的参赛作品进行第一次初评,组织展览。2013年1月——进行终评、颁奖。

  三、奖项设置与奖励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6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十名,奖金500元,入围奖二十名,奖金200元。入围作品可作为加入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四、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须是渭源县境内自然山水地理风光、人文风情和发展成就;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或组照不限,来稿不退。所有作品不得以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影像。作品照片尺寸在7英寸以上,数码作品在3兆以上。可用电子邮件投稿。每位作者限送10幅作品,组照每组按一幅作品计,每组不超过6幅。

  3、作品请详细标注作品标题、相机、镜头、拍摄地点、时间、曝光参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所有投稿参赛者都必须保留其作品的原始文档及底片。

  五、法律声明

  1、参加本次“山水相约•灵秀渭源”摄影大赛的所有人士,请在参赛前仔细阅读本法律声明,如递交作品参加大赛,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法律声明的全部条款。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之作及原创人,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入选作品如被发现系非递交该作品作者的作品或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的,经查属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

  3、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载体中无偿使用(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等),获奖及参赛选手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4、本次摄影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六、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投送:(1)压缩后打包发到QQ:617001167@QQ.com;(2)发送到邮箱ygdcxj@163.com;(3)作品光盘快递甘肃省渭源县委宣传部。

  七、其他事宜

  1、作品征集完成后,综合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入围奖。若征集作品数量达不到200幅以上,参赛作者未超过60人,部分奖项可缺评。

  2、评选活动结束后,组织编印画册、旅游台历等后续宣传产品,进行集中展示。

  详情请登录中国渭源网查询:www.wsywm.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渭源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曹新杰  18709328778

  邮    箱: wygdc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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